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义-陈浩律师
来源:华体会导航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26 10:41:10| 阅读次数:518

  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是指公司制作或销售的产品,经检验、检测或依据有关标准确认,其品质严重不符合国家相关品质衡量准则,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犯罪行为。

  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是指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,谋取利益,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,此类行为属于刑事犯罪,受刑事法律的制裁。

  (1)2018年,河南省鹤壁市某公司制作的某品牌饮用水,经检验,其中污染物、大肠菌群、重金属超标。该企业因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,最终经法院审判,该企业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罚款人民币二万元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
  (2)2019年,安徽池州市某公司制作、销售的某品牌苹果汁,检验结果为,其中维生素C含量低于规定要求,无机盐含量高于标准要求。该企业因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,最终经法院审判,该企业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罚款人民币二万元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
  (1)损害消费者权益。伪劣产品的出现,将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,使消费的人蒙受巨大损失。

  (2)破坏市场秩序。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,违背了正当竞争的原则,破坏了市场秩序,给正常企业正当经营带来严重损失。

  (3)影响国家形象。伪劣产品的出现,会严重损害国家形象,影响国际贸易,给国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。

  (1)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。要逐渐完备国家的相关品质衡量准则,加强监管,严格执行法律、法规,严厉打击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。

  (2)加强对企业的监管。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,严格执行品质衡量准则,严厉打击公司制作、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。

  (3)加强消费者的知情权。要加强对消费的人的知情权,提高消费者的质量意识,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。

  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,对此类犯罪行为,应该加大惩治力度,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,加强对企业的监管,加强消费者的知情权,以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,维护市场秩序,提升国家形象,促进经济发展。

  陈浩律师从事刑事辩护10余年,精通刑事法律与理论,辩护经验比较丰富,认真负责。曾为数百起刑事案件辩护,并争取到大量无罪、轻判的成果;在当事人中有口皆碑,工作态度与专业能力获得普遍认同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